關于清理廢棄、無主非機動車的通告

發(fā)布者:學校辦公室發(fā)布時間:2024-06-13瀏覽次數(shù):1032

師生員工

目前,校園內存在一些長期未騎行的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(以下簡稱非機動車)。這些非機動車占用了校園原本緊張的停車資源,影響正常的停車秩序,又影響校園環(huán)境美觀,還存在一定安全隱患。為創(chuàng)建安全、整潔、有序的校園環(huán)境,學校擬對長期擱置在校園內的廢棄、無主非機動車進行集中清理?,F(xiàn)就有關清理事項通告如下:

一、清理時間

2024630

二、清理區(qū)域

徐匯校區(qū)、奉賢校區(qū)

三、廢、無主非機動車認定標準

長期不使用,車輛存在沾滿灰塵、車身殘破、車體生銹、車胎破損干癟、鏈條斷裂、零件缺失無法正常使用等情況的將被視為廢、無主非機動車。相關部門將在車身明顯處貼上提示,作為待清理車輛。

四、車主自行處理

即日起至630日,請師生員工對自己長期停放在校園內且今后還需繼續(xù)使用的非機動車進行清潔保養(yǎng),以免被誤清理,或自行將長期停放的無法使用的廢棄非機動車進行處置。

五、被清理的廢棄、無主非機動車暫存地點

徐匯校區(qū):東部文苑樓東北側;奉賢校區(qū):33號樓

六、被誤清理的廢棄、無主非機動車認領方法

被誤清理的廢棄、無非機動車的車主,請于731日前攜帶個人身份證明和購車發(fā)票或鑰匙等有效憑證,到暫存地點或保衛(wèi)處值班室(徐匯:64323110、奉賢:57123110)登記認領。

七、廢棄、無主非機動車處理

731日后仍無人認領的非機動車,將被視作廢棄、無主非機動車,學校將按規(guī)定進行統(tǒng)一處理。

特此通告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保衛(wèi)部(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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